運用數字科技 為數據要素市場發展保駕護航來源:科技日報 日期:[2022-12-10]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時指出,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要維護國家數據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促進數據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統籌推進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關鍵在于促進數據要素市場流通,改善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環境,夯實數據要素市場運行機制。
數據作為一種新型生產要素,相較于其他生產要素有其獨特特征,針對數據要素的獨特特征,可以借助數字技術來應對數據要素在產權持有、流通交易、加工使用、產品經營4個產權運行機制中的風險挑戰。
其一,區塊鏈技術明確數據所有權。數據確權是數據價值釋放的基礎,數據具有非實體性、可復制性、非競爭性、可排他性、初始成本高等特點,難以溯源所有權,容易造成數據被濫用、販賣。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安全性和不可篡改可追溯性,可以通過將數據資源持有權、交易和授權范圍記錄在區塊鏈上的方式,使數據所有權得到確認,解決數據資源產權歸屬不明確的問題。
其二,隱私計算促進數據流通共享。數據流通是數據價值釋放的路徑。數據持有方出于個人、商業或公共敏感信息泄露風險的擔憂,可能不敢或不愿對所擁有的數據進行授權、分享、流通。通過使用隱私計算技術,給原始數據加入噪聲“保護機制”,可以在滿足同等業務指標的同時,減少數據中的隱私或敏感信息泄露的風險,從而促進數據要素安全可信流通,支撐數據要素市場化。
其三,聯邦學習賦能數據協同使用。數據要素價值釋放具有正外部性和網絡效應,多源數據價值可以互補。但因“數據孤島”等問題,往往難以通過開放合作、協同學習充分發揮數據價值。使用聯邦學習等數字技術,可以讓多個數據持有方在滿足隱私保護、數據安全和合規要求的同時,協同進行數據開發利用和機器學習建模,更好地釋放數據對經濟發展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
其四,因果推斷量化數據產品價值。數據產品在交易時,其價值通常難以衡量或不透明。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容易造成數據要素市場“劣幣驅逐良幣”。使用大規模對照實驗等數字技術建立起關于數據價值的因果推斷,有助于直接測算出數據產品的經濟價值,使得在不同應用場景下的數據價值變得更加透明,從而降低數據產品經營上下游間的信息不對稱。
(作者單位: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